《條例》對醫療器械注冊的管理規定
國家食藥監總局正式發布新版的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條例)3月31日正式發布,該條例將于今年6月1日正式實施,醫療器械注冊隨著條例的出臺,在監管方面將會更嚴。新版條例的實施,旨在“建立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監管制度”,對高風險醫療器械的監管也會更加嚴格。據了解,新版的條例將醫療器械按風險從低到高分為一、二、三類。對第一類醫療器械施行產品備案管理,第二類醫療器械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管理,第三類醫療器械由國家食藥監總局實施產品注冊管理。同時,放開第一類醫療器械的經營,對第二類醫療器械的經營實行備案管理,對第三類醫療器械的經營實行許可管理。
據了解,為讓醫療器械注冊管理更加規范,國家對醫療器械實行分類管理,第一類是通過常規管理足以保證其安全性、有效性的醫療器械,如醫用病床等。第二類是產品機理已取得國際國內認可,技術成熟,安全性、有效性必須加以控制的醫療器械,如體溫計、血壓計、聽診器等。而第三類器械的定義明確為,“植入人體,用于支持、維持生命,或對人體具有較高的潛在危險,對其安全性、有效性必須嚴格控制的醫療器械。”
第三類也被視為是高風險的醫療器械,新版條例也正是加強了對這類器械的監管力度。根據有關醫療器械管理辦法規定,出售高風險醫療器械的商店,必須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。現在,仍有很多商家涉嫌“無證經營”。醫療器械注冊專家提醒消費者,在購買高風險醫療器械時,一定要先看商家有無《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》,同時看清商品上的醫療器械注冊證。(醫療器械注冊證號解析)
醫療器械注冊證上包括審批單位、注冊形式、批準時間、產品類別等,如國食藥監械(準/進/許)字2008第3280192號,表示這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2008年批準的三類醫療器械。括號中的是注冊形式:“準”字適用于境內醫療器械,“進”字適用于進口醫療器械,“許”字適用于臺灣、香港、澳門地區的醫療器械。2008為批準注冊的年份。后面一組數字的第一位為產品管理類別:1表示一類,2表示二類,3表示三類,其余幾位為品種編碼和注冊流水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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